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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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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的金融中心加着班,身处竞争激烈的公司和行业,任歆算是见到了大世面。跟着每天都打了鸡血的老板,看到了各色各样年轻有为的职场楷模,脑子里很快充斥了各种各样新奇而激进的想法。

很快,北京那单纯缓慢的校园生活以及在宿舍楼上的平凡日子,就被他抛之脑后。

他觉得那不是他要追求的人生。

按照肖昊的说法,这就是“村里的任二柱子看上了村花周寡妇,觉得这辈子能娶到周寡妇就是天底下最美的事,可后来任二柱子上城里打工去了,发现满大街都是漂亮的城里姑娘,每一个都比周寡妇洋气动人,自然不想着再回村里找那个土了吧唧的周寡妇了”。

大概就是这么个逻辑。

是任歆跟周筑琛提出的分手。

在任歆毕业那年,经济不幸非常的不景气,他们这个专业正是理工科里面又难啃又复杂但是却不太好找工作的一个。所以同样专业的程启才会在当年只是进了一个工资不高又疯狂加班的国企,却还是被众人羡慕。

大环境的艰难,导致愿意要任歆的工作他看不上,想要的工作又不要他。如此高不成低不就的,一转眼就窝在周筑琛家里当了大半年的米虫。

周筑琛倒是不介意拿自己不高的工资养两个人。然而任歆这种一向活跃的年轻人,又怎么能甘心从此做家里蹲?

最终,他通过海投简历找到了一个工资靠谱、有挑战性、单位又大又强业界口碑良心的工作。

直到又过去了两三年,尝试过外面的诱惑,也知道了外面的苦头,摸爬滚打之后终于平静下来,终于想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的任歆再度回到北京,鼓起勇气敲开周筑琛家门的时候——

那天周筑琛恰好不在家,是任歆见过的某少年开的门。

对任歆来说,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

在任歆刚去深圳打拼的那段日子,周筑琛一直很担心他。

唯一的坑点——这个工作不在北京,而在深圳。

任歆纠结了好几趟,为了得来不易的还是决定南下了,自此开始了与周筑琛跨越了四分之三个中国的异地恋。

大四狗,忙分手;异地恋,善终难。

简单而古老的“分手魔咒”大家都知道,而任歆更是两大魔咒都不巧撞上。

刚毕业的任歆到了全新的环境,又正好处在刚离开校园接触到社会的皮毛雄心勃勃的阶段,外界的诱惑,自然也就向他伸出了各种各样试探的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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