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节 出版 电影衍生版权
“你好,我是熊猫,起点的签约编辑,是这样的,我们的审书编辑认为你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在起点网会有发展前途,所以我来征询下你这本书的电子版权是否还在自已手上。(就是说有没有和别的网站或出版社签约,)在的话有没有兴趣和起点签约?”
陈锐说道。“在,不过我只愿签网络连载版权,且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中国,其它版权我自己保留。”
陈锐非常清楚这本书的价值,运作的好,是一本比《哈利.波利》更畅销,更受欢迎的书,出版版权收入,电影及衍生版权,至少可以给陈锐带来上百亿美元收入,围绕着这本书可以形成一个上千亿美元的产业链。
他才不愿意将这本书所有版权的利益被跟别人平分。
除非是锈豆了。
签到这样的一本书,网站吃大头,自己吃小头,一年也能给自已带来几百万的收入。
“果断签下。”
剑客几乎用颤抖的手发出了这份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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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登录作者后台。
而且,这本书未写先火,可不是因为起点这个平台运作得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的原因,让这本书火了。
而是陈锐在世界上的名气,以及他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很多人。
因此,陈锐不欠起点平台什么。
陈锐把《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授权给起点平台连载。
陈锐与起点平台是处于《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的授权方,被授权方的关系,除了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于中国地区),不涉及其它版权。
有一份邮件弹出来。
陈锐点开邮件。
这是一条新的留言显示:你好!我是起点签约编辑熊猫。请联系q156******,有事相商。
陈锐登录q/q,加了熊猫的q/q。
“你好。我是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