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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刀 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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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和卫如流还不是兄弟。对方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围在卫如流面前,只是为了搏得卫如流的好感,简言之感谢对方帮他解过围,却不会像别人一样凑过去讨好卫如流。

某日,他逛集市时看中一扇珍珠贝壳风铃。

这扇风铃很贵,贵到简言之把自己这么多年来攒下的压岁钱都拿出来,才勉强凑够钱买下它。

费心费力才买到风铃,简言之当然宝贝,他对它爱不释手,把玩了一路,还把它带进了课堂。

结果,素来与他不合的另一批纨绔子弟将他堵在了路上,推搡争执时,他宝贝到不能再宝贝的风铃居然!摔坏了!

原来十年过去,他还是没有一丁点的长进。

简言之抬起手臂环抱着自己的膝盖,他将整张脸都埋进膝盖里。

温热打湿了他的冬衣。

简言之想,难怪郁墨不喜欢他,她那样大胆自信、不被家族束缚的姑娘,怎么可能看得上他。就连他自己都快要瞧不起自己了。

叮铃铃——

简言之怒发冲冠,仗着自己是个小胖子,长得比同龄人要壮实,猛冲过去将罪魁祸首推倒,骑在对方身上将他揍了个鼻青脸肿。

事后,简言之被夫子罚站。

他站在太阳底下,止不住抽抽噎噎。

“打人的时候那么有气势,现在怎么就哭了?”一身华服、温文雅致的少年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给简言之递了一方绣有金色竹纹的丝质手帕。

风铃声从外面响起。

许是过了太多年,风铃的铃舌磨损严重,所以这道风铃声听起来清越之余,又有些许刺耳。

简言之在自己混沌的大脑里扒拉几下,终于翻找出有关这扇风铃的记忆。

*

他这人没什么爱好,唯独从小就喜欢亮闪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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